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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4-06-26 点击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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茶叶是城口的一项传统产业,虽然发展历史悠久,但仍然存在茶叶种植规模小、单产低;茶叶加工设施陈旧、工艺落后;经营模式单一,产业链条没有充分拓展等问题。为充分利用城口良好生态环境下的夏秋茶资源,增加茶农收入,丰富茶叶市场,提升茶叶产业的整体水平,根据《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》(渝财农〔2021〕99号)文件精神,结合城口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针对城口夏秋茶利用率低的情况,为充分利用优质夏秋茶资源,开发新产品,提高城口茶产业市场竞争力,拟支持我县研发、生产夏秋茶产品的市场主体。项目建成后,项目实施单位年收购城口本地茶农夏秋茶不低于20吨,年加工夏秋茶成品不低于5吨,夏秋茶利用率提高至少5个百分点;开发夏秋茶产品不少于2个。
按照自愿申报、优中选优、公开透明的原则,选择具有一定夏秋茶研发和加工能力的本地企业做为实施主体。产品推广及销售渠道由企业自主选择。
根据相关要求,结合本县实际,确定2021年城口县夏秋茶加工及产品开发项目扶持环节及标准如下:
2021年12月20日前,引导鼓励有资质、有条件、有意向的企业进行自主申报。
2021年12月31日前,经评审组评审,以优中选优为原则筛选出最适合完成本项目的实施主体。确定实施主体后公示7日无异议,由城口县农业农村委与实施主体签订项目合同。
2021年12月31日-2022年12月31日,企业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项目,项目执行期间县农业农村委、县财政组织专家对企业的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。
2022年12月20日前,经企业申请,由县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验收,项目遵循先建后补的原则,验收通过后兑付资金。县农业农村委及时总结并形成报告,报送市农业农村委。
3、具备从事夏秋茶加工、产品研发及销售的意愿和能力,在县域范围内具有规范的生产车间、生产设备及较成熟的加工技术,在技术支撑单位的支持下可开展夏秋茶生产加工及产品研发;
符合基本要求且有意向参与的企业,应于2021年11月30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:
项目实施过程中,县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不定期对企业的项目落实情况进行中期检查。项目任务结束后,经企业申请,由县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交的相关凭证进行严格审查,并结合现场考察进行验收。检查和验收中企业需要提供如下材料:
5、夏秋茶产品销售情况的佐证资料。包括产品销售数量、销售价格、销售合同、各网点销售情况等;
(一)强化组织协调及技术支撑。由县农业农村委制定实施方案,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监管、验收;县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拨付和监管。同时,由县农技推广中心牵头成立县级专家指导组,开展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,及时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,为新产品开发和推广提供技术支撑。
(二)强化宣传引导。加强夏秋茶产品宣传,深入百姓对夏秋茶的了解,推动产品走进千家万户,成为引导居民日常消费的健康饮品,以消费促生产,扩大社会影响。
(三)强化经验总结。县农业农村委认真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做法、经验和问题,为进一步扩大项目实施效应探索路子、积累经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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