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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4-09-27 点击量:
自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以来,西宁市湟源县按照“四个最严”和“四有两责”,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,坚持“严”字当头、“安”字兜底、“好”字见效,严防源头、严管过程、严控风险,强化食品安全属地化管理,有效促进了行业自律和社会共治,推动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持续良好。
坚持高位推动,全面落实“党政同责”。湟源县坚持把食品安全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重要的基础民生来抓,认真贯彻执行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》,构建食品安全工作“五大机制”,形成了“党政同责”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。一是建立健全体制机制。制定印发了《湟源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》《湟源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目标责任清单》,将食品安全和示范创建工作同步纳入年度重点工作、全县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中,责任链条进一步完善。二是建立联动机制。多次开展食品安全调研,召开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、协调会,听取各部门创建工作进展汇报,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。同时,“两代表一委员”专题调研全县食品安全工作,发现问题,现场交办、限期整改,监管力度不断加强。三是完善经费保障,做好应急准备。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长,累计拨付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和专项创建经费643.34万元。完善了《湟源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》,明确组织机构和职责,按流程设计了信息报告、应急响应、应急保障、后期工作的规则和程序,有效引导了各成员单位积极应对、有效处置各类食品安全事件。
强化部门联动,全面落实安全责任。一是加强部门协作,夯实监管基础。持续开展“清源”“净流”“昆仑”行动,严厉打击农村制售“三无食品”“劣质食品”等翻新销售和未经检疫动物产品上市销售行为,组织教育、公安、农业农村、交通运输、发改、住建、民政、卫健等部门开展农村集贸市场、建筑工地食堂、养老机构食堂、非洲猪瘟疫情防控、猪肉及制品、校园周边综合治理、冷链食品专项整治、“长江禁捕打非断链”等行动,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188类2089箱(件),案值2.9万元,全力保障群众的舌尖安全。二是突出工作重点,提升安全水平。稳步推进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工作,按照静态和动态风险因素开展风险等级评定,建立企业风险分级名册,完成全县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961家,完成率98%;开展全县658家餐饮服务单位升级达标工作,达标率98%以上,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化、规范化水平大幅提升。三是加大查处力度,打击违法行为。加强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办理,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。累计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234起,罚没款41.6万元,受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85起,处置回复率100%。
营造共享共治格局,创建示范效应充分发挥。一是开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。全县23家学校食堂、22家大中型餐饮单位、4家社会福利机构食堂非现场电子监管实现全覆盖。积极打造“绿色餐厅”示范单位11家,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单位10家,放心消费示范店15家。累计认证“两品一标”农产品28个。二是开展创建宣传工作。结合“3·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、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时间节点,全方位、多层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“六进”宣传活动,制定印发各类宣传材料8000余份。同时开展厉行节约、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活动。在县融媒体及大美青海发布关于反餐饮浪费的宣传视频2次,累计宣传人数800余人次。制作文明桌牌500多个,QY球友会官网印发反对餐饮浪费宣传海报1500份,反餐饮浪费倡议书1000份、给餐饮服务单位的一封信500份,签订制止餐饮浪费承诺书450多份,与宴席承办者签订“制止餐饮浪费告知书”12份。定期组织餐饮服务单位、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,培训人员达1200余人次。开展餐饮单位“互帮互学”活动,轮流互查,交流食品安全管理心得、感悟和改进计划,促进行业食品安全管控能力不断提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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